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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3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的怎么样,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的充分发挥。
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1篇摘要: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入研究和解决深化改革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试从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对策三个方面来探讨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关键词:农村基层。
党组织建设。
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3―0029―02收稿日期:2010-04-28作者简介:李海田(1968-),男,山东武城人,讲师,从事党建、经济学研究。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待加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群众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连接的链条出现了断裂,党组织原有功能的实现空间逐渐缩小。
而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带有浓重行政色彩的领导方式、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因此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及其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普遍存在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的问题。
职能转变没有及时到位,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手段减少、功能弱化,导致帮助农民研究市场、熟悉市场、进入市场、开拓市场的办法不多,组织农民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
这些都与农民群众加快发展、增收致富的愿望和要求产生了很大差距。
2.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提高。
随着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制度的不断推进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行,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这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两委。
班子不协调、村干部执政能力不强、个别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不公不廉、台上台下争权夺势、家族派性严重等方面,个别地方在村支部和村委会选举中,个别人靠贿赂选民、靠家族势力、靠夸口许愿当选,影响很坏。
另外,一些群众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常常被少数人利用宗族、宗派观念拉拢左右等,这些基层干部。
非正常。
当选后,引发了各种矛盾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稳定和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3.农村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与活动方式还有待改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的经济社会身份出现了重大变化,农户由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的生产者变成了相对独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由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社员变成了村民自治体制下的村民,农村社会出现了不同的职业群体和社会阶层。
农村社会阶层中既有掌握一定生产资料、雇用一定人员的个体、私营企业主,也有受雇于企业或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人员。
既有离土离乡、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外出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业者,也有半农半商、半农半工和完全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在一、二、三产业和遍布城乡的众多行业里,都活跃着广大农民的身影。
随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农村出现了生产大户、农业协会、经济联合体、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各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产生。
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的城中村开发,新的农村社区不断涌现,传统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已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开放性和多元化的发展要求,。
空间覆盖不到位、职能定位不科学、作用发挥不充分。
的问题日益突出。
二、当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因素1.农村社会权力结构变化。
在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后,我国农村形成了。
乡政村治。
的基本政治格局。
所谓。
乡政。
,是指以乡这一级作为国家基层政权单位,代表国家,负责执行国家政务。
所谓。
村治。
,是指以村这一级作为社会自治单位,代表农民,负责治理农村内部事务。
与。
政社合一、高度集中。
的人民公社体制相比较,村民自治后的农村权力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
第一,乡镇政府同村委会的关系不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协助与合作关系。
第二,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虽然还是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是农村基层权力结构已经从一元化领导向二元权力模式转变。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村党支部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享有对村民自治的政治领导权。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机构,直接行使村务管理权。
第三,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外的其他因素,例如,大量出现的专业协会、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在农村基层也扮演着相当重要角色,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公共权力体系的运行,对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造成影响。
事实上,在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以后,党的领导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存在着被弱化、被排斥和被否定的现象。
2.村民自治制度安排的不周延性。
由于在基层推广民主的现实条件,村民自治制度的安排应该是。
于法周延,于事简单。
。
但是,现行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许多关键的地方不清晰、不具体、不明确,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不和谐状态。
一是没有明确村党支部领导地位的实现途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
。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
。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
上述条文虽然明确了村党支部享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权,村委会享有村民自治权,但对于什么是领导权、什么是自治权。
领导权和自治权如何体现。
发生争执相矛盾时又如何裁决等问题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二是没有明确农村。
两委。
之间的职权范围。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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